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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届毕业生办理注销一卡通业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12   浏览量:

关于2016届毕业生办理注销一卡通业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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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届学生即将毕业,为了更好地为毕业生服务,现对离校工作中涉及一卡通业务的相关事宜做以下说明。

1、未通过图书馆审核的不予办理注销,因丢卡且有赔偿业务而需要补卡的同学,可至我中心免费换卡,以完成扣款操作。

2、注销一卡通时,卡内余额可全部退还。

3、凭离校通知单办理注销一卡通业务,可为他人(如:以班级为单位)代为办理注销业务,

4、毕业生一卡通的有效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19日 ,过后系统将自动销户,不能使用。

5、一卡通可以作为毕业留念,毕业生可以带走,无需上交。

6、专升本的同学,其原有账户将被注销,来年开学作为新生重建。

办理对象:2016届毕业的研究生、本科、专科学生。

办理时间:6月13日-6月15日。

办理地点:一卡通管理中心卡务大厅

一卡通管理中心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