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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届毕业生办理注销一卡通业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15   浏览量:

关于2015届毕业生办理注销一卡通业务的通知


2015届学生即将毕业,为了更好地为毕业生服务,现对离校工作中涉及一卡通业务的相关事宜做以下说明。


1、未通过图书馆审核的不予办理注销。


2、注销一卡通时,卡内余额可全部退还。


3、凭离校通知单办理注销一卡通业务,可为他人(如:以班级为单位)代为办理注销业务,


4、毕业生一卡通的有效截止日期为 6月 30日 ,过后系统将自动销户,不能使用。


5、一卡通可以作为毕业留念,毕业生可以带走,无需上交。


办理对象:2015届毕业的研究生、本科、专科学生。


办理时间:6月18日-6月19日。


办理地点:一卡通管理中心卡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