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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卡通卡片领取、发放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13-08-19   浏览量:

一卡通卡片领取、发放注意事项


各学院、研究生处:

   全校现有在校研究生、本、专科生的卡片已全部制作完毕,现转交由各学院、研究生处代发,为保证发放及领取工作顺利进行,请大家按照以下几点要求操作:

1、卡片要求学生本人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学生领取后在“备注”栏中签名。同时交纳100元(卡内余额);

2、在收取现金的过程中,注意辨别钞票的真伪;

3、卡面信息(姓名、学号、像片等)如发生错误,请学生本人持卡片、身份证至一卡通服务大厅,由工作人员处理;

4、部分没有领到卡片的学生,是因为系统中的学生信息有误而没有制卡,请学生本人持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到卡务大厅采像并办理学生卡;

5、在外实习、休学等原因不能在本周报到注册而无法发放的学生卡片不予发放,请退还给一卡通管理中心,由我中心处理;

6、班级签名表最终要回收存档,请各学院在操作过程中保持表格页面整洁,请勿折叠;

7、所有卡片发放结束后,各院负责人将所有款项汇总于2013年8月26日交一卡通管理中心(款项总额为=实发卡片总数量×100元);

塔里木大学一卡通管理中心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