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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卡户取款和撤户销卡的有关规定

发布日期:2018-10-18   浏览量:

卡户取款:是指持卡人持本人有效卡片及有效身份证件,凭本人交易密码将校园卡帐户(主钱包)中的余额全额或部分提取的行为。

撤户销卡:是指持卡人不再使用校园卡,并已完成卡户取款,从校园卡系统中清除个人账户信息并终止卡片功能的行为。

为有效规范财务行为,现将卡户取款和撤户销卡做如下规定:

1、卡户取款、撤户销卡,分别由指定工作人员办理,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操作。

2、未经持卡人授权,工作人员不得私自为他人代办卡户取款业务。

3、学生或教职工凭离校通知单或其它相关证明,可办理卡户取款,其它时间不予受理(临时卡除外),非集中办理退卡须填写《卡户取款登记表》,集中办理退卡业务须填写《集中退卡取款登记表》,所有登记表由中心存档。

4、由出纳退款、会计审核,需领款人、操作员、出纳三方签字确认。

卡户取款实施细则

现金一旦充入校园卡中,原则上不允许提取,仅限以下几种情况:

一、休学、退学、离职

本人(学生、教职工)持有效身份证件、校园卡、离校通知单至校园网服务大厅,由指定工作人员受理;非本人:代办人需持有效身份证件、校园卡、离校通知单、学院相关证明(学生)或原单位相关证明(教职工)至校园网服务大厅,由指定工作人员受理

二、毕业离校或离职

1、凭离校通知单和校园卡直接办理退款业务(只针对主钱包)。

2、可为他人代办,但必须要有他人的离校通知单和校园卡。

注:此说明最终解释权归网络信息中心所有,自2018826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