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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园临时卡的管理办法(暂行)

发布日期:2013-08-30   浏览量:

为了更好地为校外用户提供服务,同时也为了更好地保障在校师生员工的基本利益,现针对对临时卡的办理做相关说明:

一、临时卡的办理对象:非学校编制的员工、教职工家属、继续教育学院的函授学员、短期来校公务、培训、访问、交流等人员。

二、学校对在校工作的教职工、在校学生的全日制学生在学生食堂就餐提供餐费补助,补助额度为消费额度的15%,临时卡的用户因非我校人

   员,不能享受学校补助,此费用将在办理充值时直接扣除,临时卡内所冲金额只用于持卡人在学生食堂就餐使用,若在其它场所消费,

   产生的后果由持卡人个人承担,与学校无关。

三、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来我中心即可办理临时卡,收取工本费20元/张。每次实际充值金额为:充值总额×85%。

四、接受以上规定者方可办理。

五、本规定解释权为一卡通管理中心。